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於2011年6月8日關於電機和電子設備中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限制(RoHS 2)的歐盟指令EC/65/EU要求施耐德電機旗下APC提供符合RoHS物質限制的産品,對將向歐洲市場銷售的産品獲得CE標誌,並透過合規聲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書來證明符合規定。
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於2006年12月18日通過的涉及化學品註冊、評價、授權和限制(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,REACH)的1907/2006號規章(EC)要求APC評價其産品,以確定特定高關注度物質是否存在,並在這些物質出現時向客戶作出披露。